央视快评:坚定信心、抖擞精神 齐心协力加油干******
【央视快评】坚定信心、抖擞精神 齐心协力加油干
1月18日,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春节即将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通过视频连线看望慰问基层干部群众,向全国各族人民致以新春的美好祝福,祝各族人民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事业进步、兔年吉祥!祝愿伟大祖国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在与各地基层干部群众视频连线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嘘寒问暖、关怀切切,令人动容!人民领袖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心怀家国、躬身为民,温暖人心、催人奋进。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每逢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总要专门看望慰问干部群众。从集中连片深度贫困地区到乡村振兴广阔新天地,从受灾困难群众的新居所到百姓购置年货的街道、超市,从历史文化古城到少数民族村寨,总书记同基层干部群众拉家常、迎新春、话未来,心系民生冷暖、情牵万家灯火,充分彰显了“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
从实地调研到视频连线,变化的是形式,不变的是爱民初心。人民领袖的心始终同全国各族人民的心连在一起。此次通过视频连线,习近平总书记了解了黑龙江、福建、新疆、河南、北京、四川多地基层运行情况,与医务人员、老年朋友、企业员工、商户等亲切交流,对疫情防控、养老、春运、乡村振兴等作出重要指示。深切的牵挂、谆谆的嘱托,令广大基层干部群众深受鼓舞,为我们奋进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新的一年,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好局、起好步。要落实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进一步扩充医疗资源,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着力做好重症救治的应对准备,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确保农村地区平稳转段,群众平安过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全力做好煤电油气保供稳价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提升保通保畅能力,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有序。要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关注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困难,回应养老、医疗等方面的诉求,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把惠及百姓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蓝图绘就号角响,正是大展宏图时。癸卯兔年将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抖擞精神,脚踏实地、久久为功,齐心协力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在新的一年里有更大作为、更大收获。
央视评论员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