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文化小大使”活动获奖建议名单公示公告******
各学校、各院团、各校外教育机构、同学们: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主办,文化和旅游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局支持,海外中国文化中心、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承办的202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文化小大使”活动已于近期举办终评会,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了评选。现将各奖项获奖建议名单公示如下:
“文化小大使”称号获得者建议名单
封烨惠Feng Ye Hui(阿联酋)
Habib Mohamed Kutb Ibrahim哈比柏·穆罕默德·伊布拉辛
(埃及)
Katherine Hartwig 星月(澳大利亚)
Qi Ali齐阿理(巴基斯坦)
Samuilik Varvara萨米丽克·瓦尔瓦拉(白俄罗斯)
Karolin Kanledjian 佳琳(保加利亚)
Adjalla Owen 阿加拉·欧文(贝宁)
Navez Emma 拿威·艾玛(比利时)
Пиманова Мария Сергеевна 皮玛诺娃·玛丽亚·谢尔盖耶夫娜(俄罗斯)
Navez Gabriel 拿威·加佰利(法国)
Fu Yuk Wing 傅钰颍(菲律宾)
Lin Chu 林楚(斐济)
Sarah Aldashti 王钰兮(科威特)
Dalcielo Mattia 唐龙(马耳他)
Kam Zhi Jing 甘芷静(马来西亚)
Marie Laurene Olivia Douce 玛丽·劳伦斯·奥利维亚·杜丝(毛里求斯)
Bubba Austin 布巴·奥斯汀(美国)
Tugsbayar Suvd-Erdene 珍珠(蒙古国)
Eden 岩弄禾(缅甸)
Krishav Pant 景天(尼泊尔)
Raymond David 李佳韩(坦桑尼亚)
Samuel Sun 孙梓航(新西兰)
Molnár Benedek 博骏(匈牙利)
Вита 维塔(亚美尼亚)
Mohsen Lotfollahi Ghaffari 穆森(伊朗)
Evie Wong 黄艺美(英国)
黄紫橙 Huang Zicheng(中国北京)
张梦阳 Zhang Mengyang(中国天津)
赵柏阳 Zhao Baiyang(中国广州)
王露晗 Wang Luhan(中国北京)
“优秀奖”获奖者建议名单
Alvina Lin 林榆惠(澳大利亚)
Jiang Taotao 江涛(澳大利亚)
Jana Ahmed El-Sayed Ismail 贾娜·艾哈迈德·伊斯玛仪
(埃及)
Azan Ali 王赞(巴基斯坦)
Abraham Alexis Orozco Paz 张庆鹏(秘鲁)
Krasovskaya Kira 科拉索夫斯卡娅·基拉(白俄罗斯)
Kursakova Varvara 库尔萨科娃·瓦尔瓦拉(白俄罗斯)
Afina Kulik 阿菲娜·库里克(俄罗斯)
Aveline Shi 施欣宜(菲律宾)
Yeeun Jung 郑艺恩(韩国)
Chong Khe Yun 张可韵(马来西亚)
Bayasgalan Enkhjin 恩和金(蒙古国)
Batabaatar Mandirvaa 曼迪日娃(蒙古国)
Thuy Shun Lei Tun 杨珮瑄(缅甸)
Die Die Ta 芬芬(缅甸)
Ye Min Aung 杨有章(缅甸)
Yang Yiyun 阳一韵(摩洛哥)
Maja Djordjević 玛雅·德约德耶维奇(塞尔维亚)
Zihan Zhang (Nicole) 张子涵(希腊)
Aw Ren Yu 胡人予(新加坡)
Shanwen Tan 陈善文(新西兰)
Muneera 茉莉(也门)
Nguyen Thanh Mai 阮青梅(越南)
蒲芊颖 Pu Qianying(中国北京)
陈勃充 Chen Bochong(中国北京)
宋沅芮 Song Yuanrui(中国青岛)
李 程 Li Cheng(中国广州)
赵梓涵 Zhao Zihan(中国北京)
白佳鹭 Bai Jialu(中国成都)
魏 宇 Wei Yu(中国宁夏)
“人气奖”建议名单
Janet Balareva 陈梦兰(保加利亚)
Ye Min Aung 杨有章(缅甸)
Yang Yiyun 阳一韵(摩洛哥)
Pattaraporn Huang 黄盈盈(泰国)
Amani Gabriel Kessi 胡天赐(坦桑尼亚)
Zhang Zihan (Nicole) 张子涵(希腊)
Wen Xuanlan (Audrey) 温宣岚(新加坡)
白佳鹭 Bai Jialu(中国成都)
雷涵涵 Lei Hanhan(中国北京)
付思雅 Fu Siya(中国北京)
钟何沐希 Zhonghe Muxi(中国北京)
梅宸瑞 Mei Chenrui(中国北京)
赵梓彤 Zhao Zitong(中国北京)
刘雅函 Liu Yahan(中国北京)
孙书萌 Sun Shumeng(中国北京)
库美乔 Ku Meiqiao(中国深圳)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23:59(北京时间)。
咨询方式:
邮箱:hdzj@sclc2017.org
联系电话:(+86)010-53935571
(+86)13511080846
(+86)13611004161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致电或邮件咨询。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所有。
备注:标注国家以参与者注册所属国为准。
获奖者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新冠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 家庭、学校、公共场所消毒怎么做?******
随着国家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依据新冠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等相关要求,上海市防控办环境整治消毒专班、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新冠病毒感染消毒提示,详见 ↓
新冠感染者康复期间居家消毒
1. 感染者居家隔离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如条件允许使用单独的卫生间。房间内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避免与同住人员共用餐具、毛巾、床上用品等日常生活用品。
2. 感染者与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直接接触,接触时双方均佩戴口罩,讲究咳嗽礼仪,注意手卫生。
3. 在做好居室日常清洁卫生的基础上,居家加强开窗通风,重点做好餐饮具、居室台面、门把手、电灯开关等接触频繁部位及浴室、卫生间等共用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共用区域感染者每次使用后及时消毒。
4. 感染者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清理前用消毒剂喷洒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口袋,再和家里其他垃圾一起丢弃。
5. 感染者转阴后对感染者使用过的物品和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彻底的消毒。对于不适宜消毒处理的物品,如书籍、贵重物品,可通过密闭封存、室温静置7至10天方式进行处理。
6. 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时居家以擦(拖)拭、浸泡消毒为主。使用常规家用清洁消毒产品按说明书使用,注意清洁剂和消毒剂的安全存放。
公共场所消毒
7. 公共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加强日常预防性消毒。可通过持续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8.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9. 公众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进行清洁消毒,根据使用人员数量相应增加消毒频次。
10.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1. 垃圾收集清理时,塑料袋严密包扎后,用消毒液对垃圾袋外表面进行喷洒消毒,再运送至垃圾投放点。
12. 工作人员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重点单位消毒
13. 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在新冠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应安排专人开展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消毒人员应经过规范的消毒培训。
14. 幼儿、学生和老人等所在的室内场所每日定时开窗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风扇、空调系统等进行持续的机械通风,必要时使用有效的循环风空气消毒机开展消毒。并按相关要求定期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洁维护和消毒。
15. 食品应烧熟煮透。加工食品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手套,严格手卫生。冰箱内储存的食品如果受到污染,应按垃圾处理;冰箱内壁、物品外包装如果受到污染,在冰箱内温度恢复常温后进行消毒处理。
16. 公共餐(饮)具、共用的毛巾、浴巾等物品应按要求一人一用一清洗消毒。先清洗后消毒,首选煮沸、流通蒸汽或相应的消毒柜消毒。
17. 对于幼儿、学生和老人等经常接触的电梯按钮、门把手、水龙头、餐桌等环境物体表面,以及公共卫生间,应安排专人定时进行清洁消毒。
18. 拖布、抹布等卫生用具,不同的区域避免交叉混用,使用后使用消毒液进行浸泡消毒,并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19. 出现新冠感染后,应对其可能污染的物品、环境、垃圾等由消毒专业人员开展终末消毒。
注意事项
20.消毒方法优先选用阳光暴晒、热力等物理消毒方法,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可以采用化学消毒剂擦拭的方式。
21. 消毒液要现用现配。消毒剂尤其含氯消毒剂具有一定的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并防止溅到眼睛。同时消毒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达到消毒时间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物品造成损坏。
22.消毒液应单独使用,不与其他化学成分混合使用,使用前认真阅读消毒产品说明书,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作用浓度、作用时间正确使用。
23. 消毒应科学规范,避免过度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体进行喷洒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室内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喷雾进行消毒,不使用酒精对空气或大面积喷洒消毒。
24. 消毒剂应存放于阴凉避光处,避免与药品混放或儿童触及。(总台央视记者 王殿甲 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