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强国建设之路,如何行稳致远?******
【思想茶座】
编者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阐述建设农业强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征程上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意义重大。如何认识农业强国的深远意义,怎样建设农业强国?光明智库特邀专家学者就此对话。
本期嘉宾:
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院院长
仇焕广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
钟钰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产业经济研究室主任
司伟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
主持人:
本报记者 张胜
1.既是全局支撑,也是关键环节
光明智库: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农业强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全局中的地位是怎样的?
张琦:农业强国既是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支撑,也是关键环节。首先,农业是强国之基,是关乎百姓饭碗和农民生计的基础性产业。只有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稳住“三农”基础,才能在现代化强国之路上行稳致远。其次,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与此同时,我国农业农村仍然存在短板弱项,农业竞争力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钟钰:农业是关系一个国家人民生命安全和生存安全的重要部门,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加快农业强国建设将使粮食安全之路越走越稳健。在建设农业强国进程中,重头戏是提升农业核心竞争力。
仇焕广:农业强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农业强国建设的质量决定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成色。只有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只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才能尽快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
司伟:需要看到,农业部门与国民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也比以往更容易受贸易、汇率、利率等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只有依靠自己力量端牢饭碗,“手中有粮”才能“心中不慌”,从而更好应对外部挑战,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2.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建设之路
光明智库:建设农业强国为何要体现中国特色?农业强国应该强在哪些方面?
仇焕广:首先,中国农业资源禀赋丰富,但人均资源短缺,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要求我们在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始终把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作为头等大事,必须走保量、保质、保生态的道路。其次,中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建设农业强国必须赓续农耕文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后,中国具有鲜明的“大国小农”特征,“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长期存在,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经之路。
钟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既要尊重国际上农业强国建设的一般规律,又必须立足自身实际,体现千年的农耕文明特质和中国制度优势,找准突破重点。一是确保供给保障能力强,必须坚持立足国内,守住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底线;二是确保科技装备强,依靠科技进步推动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土地生产率提升,依托生物技术、装备技术、数字技术、绿色技术等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确保经营体系强,走多样化差异化的经营发展道路;四是确保产业韧性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及稳定性,筑牢农产品有效供给“防御系统”。
张琦:建设农业强国,必须实现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和竞争能力强,特别是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一方面,必须加快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农业领域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强化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必须持续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形式、经营主体等,为农业强国建设注入更强动力。
司伟:由于国情不同,建设农业强国没有现成的答案和可供全盘模仿的对象,需要我们不断探索。首先,依托发达科技提高农业生产率,形成强大的农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国家食物安全和居民营养健康需要;其次,有良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完善的农业支持政策,以应对农业经营的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再次,注重发展可持续农业,提升农产品的品质和价值;最后,打造在全球农产品市场上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跨国农业企业。
3.依靠自己力量“端牢饭碗”是关键
光明智库: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建设农业强国的头等大事。需要在哪些方面着力?
钟钰:一是要树立和践行大食物观,构建多元食物供给体系,满足多样化品质化食物消费需求。二是要持续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扭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关键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中。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更加稳固。三是要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让农民从现代经营方式变革中获得更大增效,用政策补贴等方式让种粮农民增加转移性收入。四是要在增产和减损两端同时发力,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深入推进产运储加消全链条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教育,反对食物浪费。五是要坚持开放合作,一方面,遵循“适度进口”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持续优化粮食贸易结构与进口节奏;另一方面,推动全球农业贸易体系的韧性与稳定性建设,为国内食物生产转型与调整营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张琦:要依靠自己力量端牢饭碗。始终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粮食安全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持续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务农种粮的积极性;同时,统筹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掌握粮食进口的主动权,主动融入全球粮食供应链,推动大型农业企业走出去,深度参与国际农产品产业链分工,提高粮食国际供应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司伟: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支持政策体系,健全粮农收益保障机制,稳定农民种植收益;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严格考核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督促各地真正扛起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依靠科技提高玉米、大豆两个品种的单产水平与自给率。
4.解决加快农业强国建设的动力问题
光明智库: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应当如何做?
司伟:农业强国必是农业科技创新强国。总体上看,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整体水平已经迈入世界第一方阵,继续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要从技术创新源头和产业链条发力,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一是夯实基础,持续完善与农业强国建设相适应的科技投入体系,引导农业系统转型升级。二是补足短板,继续推进制约农业强国建设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现成果转化效率和成果应用成功率双提升。三是建立优势,加快培育壮大适应农业强国建设的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四是营造环境,从推动动力、成果转化、技术应用和技术提升等方面着手,为农业科技创新提供制度保障。
钟钰:一方面,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提升农业科技自立自强研发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另一方面,要把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作为主线,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基础上,设置多种差异化的退地补偿方案,逐步完善城市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农户进城后的长远生计。
仇焕广:在科技方面,要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推动科企深度合作,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集聚资本,引导发展潜力大的农业企业实现产品互补和规模经济,大力提升我国农业科技水平。在改革方面,要扎实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保持稳定、顺利延包,维护广大农户的承包权益,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让广大农民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分享更多成果。
张琦:一方面,要持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动农业科技装备全领域突破。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构建梯次分明、分工协作、适度竞争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另一方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将强化集体所有制根基、保障和实现农民集体成员权利同激活资源要素相统一,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
5.坚持系统观念,高质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光明智库: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如何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
钟钰:在“五大振兴”目标任务中,产业振兴是龙头、人才振兴是支撑、文化振兴是内蕴、生态振兴是要求、组织振兴是保障,要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其中,产业振兴是重中之重。要立足农业产业特征,做好“土特产”文章,有效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乡村多元价值。同时,着力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不断延伸和升级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
仇焕广:乡村人才振兴既要培养本土人才,又要吸引各界人才。比如,加快培育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农业生产经营型人才;加快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加快培育农业农村高科技领军人才、科技推广人才、科技特派员等农业农村科技人才。
乡村文化振兴要重点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并将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耕文化保护相结合。
乡村生态振兴要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力度,推进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实现乡村由表及里、形神兼备的全面提升。
张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乡村振兴高质量有效推进。同时,必须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重要战略地位,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必须坚持广大农民主体地位,维护好农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扎实稳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必须用好深化改革这一法宝,充分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潜力。
6.以人才引擎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光明智库:如何打造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符合农业强国建设要求的“三农”干部队伍,用好用足各类人才?
仇焕广: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及干部队伍、村“两委”班子等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队伍的建设。健全从乡镇事业人员、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常态化机制。选拔懂发展、善治理、有干劲、甘于奉献、能够带领群众推进乡村振兴的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等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开展针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的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提升其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能力。
应大力培养本土人才,引导城市人才下乡,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继续推广研究生长期派驻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小院”培养模式。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解决科研和农业生产“两张皮”问题。
钟钰:当前,需要多策并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通过强化选拔、教育培训、考评监督等方式选优配强村党组织带头人,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培养管理和待遇保障,为广大驻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搭平台、给荣誉、创机会,让他们“沉得下,留得住,能干事,愿干事”。同时,打通内部培育和外部引进两大人才培养渠道,积极挖掘“村创客”“土专家”“田秀才”“新农人”,通过平台搭建、成果转化、人才奖补、情感联结等方式鼓励城市人才返乡就业创业。完善乡土人才认定标准,建立乡土人才信息库,以“人才引擎”助力农业强国建设。
张琦:首先,完善“三农”干部队伍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健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年轻干部及时发现出来、科学培育起来、合理使用起来。其次,建立健全“三农”干部队伍培训学习机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最后,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制,引导干部队伍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