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仲音:三年抗疫,中国答卷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年抗疫,中国答卷经得起历史检验
仲 音
今年春节期间,全国重点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长6.8%;全国出入境人员超287万人次,同比增长120.5%;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2%,与2019年春节假期相比年均增长12.4%……今年春节是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的第一个春节,1月30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全国整体疫情已进入低流行水平。一个个火热的数据,生动注解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有力印证了我国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正确性。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中国制定疫情防控政策的首要考量,也是衡量疫情防控成效的重要标准。回顾三年抗疫,从突发疫情应急围堵,到常态化疫情防控探索、全方位综合防控;从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到大上海保卫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不断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先后印发十版防控方案和十版诊疗方案,随着条件的逐步具备相继出台二十条优化措施,推出新十条优化措施,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牢牢掌握了抗疫的战略主动权。三年来,我们经受住了全球五波疫情流行冲击,有效处置了百余起聚集性疫情,成功避免了致病力较强的原始株、德尔塔变异株的广泛流行,有力守护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践充分证明,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是正确的、科学的、有效的。
防疫关乎生命,发展关乎生计。如何统筹处理好二者关系,考验智慧与治理水平。三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走出了一条精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之道。数据是最客观的说明: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2.2%,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8.4%,超过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期;2022年,我国经济总量突破121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3%,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三年来,我国经济保持4.5%左右的年均增长,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在世界主要经济体中保持领先。近期,多个国际组织纷纷表示看好中国经济增长前景,认为中国有望成为拉动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的“火车头”。可以说,我国抗疫和发展的成绩完全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新冠疫情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整个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三年来,中国尽己所能助力各国抗击疫情,以实际行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风雨同舟的中国行动:向1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供应超过22亿剂新冠疫苗,向153个国家和15个国际组织提供数千亿件抗疫物资,向34个国家派出抗疫医疗专家组。在全球抗疫最吃劲的阶段,中国成为全球抗疫物资供应的大后方,为世界各国抗击疫情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共克时艰的中国贡献:进博会、服贸会、消博会、广交会等“四大展会”年年举办,中国货物进出口总额持续增加,出口国际市场份额连续14年居全球首位,21个自贸试验区覆盖东西南北中,海南自贸港扬帆起航。三年来,中国坚持“团结抗疫和复苏经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同国际社会团结抗疫的同时,以自身开放合作为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世界经济复苏注入强劲动力。
坚持就是胜利,团结就是胜利。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我们战胜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最大程度守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了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穿越疫情的阴霾,今日中国正在释放出发展的巨大活力、前行的强大能量。三年同心抗疫,中国这份非凡的抗疫答卷,成绩殊为不易,世人有目共睹,历史必将铭记!
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