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丨阿斯利康中国总经理赖明隆:进博会是全球创新交融的催化剂******
中新网上海11月7日电 题:阿斯利康中国总经理赖明隆:进博会是全球创新交融的催化剂
作者 樊中华 汤彦俊
当医学诊疗与元宇宙“跨国”“跨界”相遇,会碰撞出怎样的火花?
7日,在第五届进博会医疗器械及医疗保健展区,阿斯利康及其合作伙伴就医学元宇宙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层面达成合作,共同探索将全息影像穿刺技术应用于临床诊疗一体化的全流程解决方案,被视为是跨国药企与本土企业携手在全球创新前沿进行的一次“共舞”。
“如果全世界有一个国家能率先做到让健康产业插上数字化的翅膀,它应该就是中国。”阿斯利康中国总经理赖明隆在当天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通过进博会,阿斯利康近年来深度参与中国数字化进程,“此类创新让我们得以引领全球”。
在赖明隆看来,五年来,恰是乘上了进博会“快车”,阿斯利康在创新中扮演的角色更为多元。“进博会非常高效,海量信息聚集于此,大量合作机遇在这里对接,也有更多机会与各省市政府进行交流,同时,大量高科技行业企业的云集让我们有更多机会接触和探索数字化跨界合作契机。”
也正因此,五赴进博会,阿斯利康的参展主题愈加聚焦“创新”和“链接”,注重“展会”之外的“进博效应”。
“过去四届进博会,我们已携手合作伙伴为中国共带来6款创新药,本届进博会,更是突破性地展出4款高品质创新药。”赖明隆举例说,这些“进博果实”中,有的已经深入中国逾7000家医院,惠及全国患者;有的曾被列入中国十三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并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走到百姓身边。
与此同时,缘起进博,阿斯利康也与中国本土企业积极合作,将中国的创新药带向全球。“例如我们与本土企业深化合作,帮助其自主研发的创新中成药实现国际化发展,已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家地区成功获准上市。”赖明隆说。
帮助创新药“引进来、走出去”只是阿斯利康中国创新版图的“冰山一角”。在赖明隆看来,中国不仅是一个巨大的市场,更是孕育承载未来创新的“苗圃”。
“我们非常看重中国的创新,我相信当前中国各个角落都有创新正在走向世界,并且在未来三五年会出现一个非常密集的高峰。”赖明隆说,让中国创新惠及全球已经成为现实,阿斯利康希望能抓住机会,与中国伙伴一起走向世界。
通过进博会,阿斯利康创新生态圈也在持续扩容。目前已形成中国智慧健康创新中心(CCiC)、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iCampus)与阿斯利康中金医疗产业基金三驾“创新马车”。赖明隆还指出,阿斯利康与国投创新合资成立的迪哲医药于2021年12月在科创板上市,目前已有数个新药进入临床阶段,将在中国和全球同步注册,“这是中国政府支持外资企业通过中国资本市场融资来实现其中国创新梦的实证。”
就在此次进博会上,阿斯利康与江苏、山东、成都、广州等多地政府及企业签约合作,在供应链完善、创新孵化、中医药产业基地建设、肿瘤精准诊断、数字化应用等方面进行更加丰富的创新生态合作。
“对阿斯利康来说,参展进博是我们每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希望借进博会将中国的创新力量团结起来,助力中国创新出海,”赖明隆说,中国开放的力度越来越大,我们希望每年进博会都可以书写出新的创新故事。(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